谢肇淛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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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肇淛墓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谢肇淛墓

位于福州城南35公里处长乐市营前镇下洋村大象山麓,占地195平方米。明崇祯十年(1637)修建。墓坐东向西,背倚大象山,面向闽江,两侧小丘,前有溪水萦绕,周围果树成林。墓埕地面为三合土和石板铺筑,封土夯筑。墓埕宽8.4米,墓埕至墓室深13.7米。封土前有祭台,台上建碑亭,内立一墓碑,高1.96米,宽0.90米,碑文:“大方伯谢公佳城,崇祯丁丑岁,季秋吉旦立”。墓圈及墓台、墓摆均以花岗石构砌而成,现除墓圈石构件部分损坏外,其余均保存完好。

1991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所著《五杂俎》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太姥山志》亦为其所撰。注:淛(zhè),即浙,为“浙”字的繁体写法。谢肇淛,也可写为谢肇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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