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同、余修及李予昂旧居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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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同、余修及李予昂旧居为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

舒同、余修及李予昂旧居位于历下区南新街51号,年代为中华民国。

2013年12月20日,舒同、余修及李予昂旧居被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济南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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